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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工业经济联合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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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入会说明

  根据浙江省工业经济联合会(以下简称工经联)章程规定,现将吸收工经联会员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:
   一、吸收范围
  省工经联是以浙江省工业行业协会为主体的联合组织,在自愿的基础上,以全省性工业行业协会、各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和行业骨干企业、集团(公司)为主要成员,同时吸收经济研究团体、科研设计单位 、省有关部门工作人员、以及经济界知名专家、学者和有关人士联合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。
   本省行业协会、行业骨干企业、经济研究团体和科研单位、大专院校,各市的工业经济联合会,凡承认本会章程,愿意参加本会活动,缴纳会费,提出书面申请,可成为浙江省工经联的单位会员。
   从事工业经济工作有一定经验、从事经济理论研究有一定造诣的人士承认本会章程,愿意参加本会工作,缴纳会费,提出书面申请,可成为浙江省工经联的个人会员。
   二、入会手续:
   企业申请加入省工经联,需提交以下资料:
   1、入会申请表(可网上下载);
   2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   协会团体等加入省工经联,需提交以下资料:
   1、入会申请表(可网上下载);
   2、社团登记证复印件。
   个人加入省工经联,需提交以下资料:
   1、入会申请表(可网上下载);
   2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   三、审批程序
   申请入会报批手续,由省工经联会员工作部具体经办,会员工作部收到入会申请及有关资料后,及时提出审批意见,报秘书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。
   四、入会申请经批准后,凭省工经联寄发的入会通知书汇缴当年会费人民币到指定帐号(个人会员可现金缴纳)。收到款后,会员工作部将及时寄发、团体会员证书或个人会员证书。
   五、会员的权利和义务:
会员的权利:
   1、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   2、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;
   3、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;
   4、对本会工作进行批评和监督;
   5、有退会自由。
会员的义务:
   1、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决议;
   2、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   3、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;
   4、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,提出建议;
5、按规定交纳会费。
  六、会费标准
   1.会长企业单位,每年交纳会费不少于5万元;
   2.副会长企业单位,每年交纳会费不少于1万元;
  3.常务理事企业单位,每年交纳会费不少于5000元;
   4.理事企业单位,每年交纳会费不少于3000元;
   5.其它企业会员,每年交纳会费不少于1500元;
   6.担任副会长的协会单位,每年交纳会费不少于3000元;
   7.担任常务理事的行业协会或事业单位,每年交纳会费不少于1500元;
   8. 担任理事的行业协会或事业单位,每年交纳会费不少于100元;
   9.其它行业协会或事业单位,每年交纳会费不少于800元;
   10.个人会员,每年交纳会费10元。
   同时为浙江省企业联合会会员的单位,其已交浙江省企业联合会会费的部分,可以相应扣除,不重复交纳。
   会费交至浙江省工经联会员部。
   开户单位:浙江省工业经济联合会
   开户银行:深圳发展银行杭州市分行
   账 号:11001745900101
   浙江省工经联会员部联系方式:
   地址:杭州市凤起路290号三华园3幢6楼
   邮编:310003
   联系人:楼连芬
   电话:0571-85805172
   传真:0571-85805173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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